山西沁县农村商业银行因贷款“三查”不到位被罚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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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10日金融一线消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长治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山西沁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贷款“三查”不到位,被罚款30万元。

  米华伟(时任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主任)和安建国(时任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主任)被警告。霍留虎(时任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客户经理)被禁止2年从事银行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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