氢能产业利好来了!广州发布重磅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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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氢能产业,又迎来政策支持!

  12月4日,广州市发布加快推动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推出18条措施支持氢能产业发展,其中包括,加大财政资金支持、提升氢气供应能力、支持加氢站建设、支持加氢站运营、支持车辆示范运营、实施交通绿色替代等。

  值得关注的是,近期,各地对氢能产业的支持政策密集出台。内蒙古发布了《内蒙古自治区绿氢产业先行区行动方案》及《内蒙古自治区绿氢管道建设发展规划》两项氢能产业重要文件,北京亦庄发布18条措施支持氢能产业发展,四川发布了进一步推动氢能全产业链发展及推广应用行动方案。

  此前11月8日,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下称《能源法》),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能源法》将氢能列入能源范畴,与石油、煤炭、天然气、核电、水能等并列作为能源进行管理。有券商分析师指出,这标志着在法律层面对氢能作为能源的认可。2024年顶层政策支持力度趋势有增无减,为明年氢能产业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

  12月4日,在二级市场上,部分氢能概念股逆市上涨,国林科技、宝泰隆等多股涨停,中国石油涨超4%,宇通客车、京城股份、昊华能源(维权)等涨超3%。接下来,氢能板块,还有哪些投资机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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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加快推动氢能产业发展

  12月4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加快推动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通知提到,支持加氢站建设。市级财政对建成并投入使用,且日加氢能力(按照压缩机每日工作12小时的加气能力计算)500公斤及以上加氢站给予建设补贴。其中,属于油(气)氢合建站、制氢加氢一体化综合能源站的,每站补贴100万元;属于其余固定式加氢站的,每站补贴50万元。鼓励各区根据实际情况对加氢站建设给予补贴,省、市、区各级财政补贴合计不超过500万元/站,且不超过加氢站固定资产投资50%。

  支持加氢站运营。对于数据接入国家、省、市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相关信息化平台的加氢站予以运营补贴。对加氢站终端售价2024年底前低于30元/公斤的、终端售价2025年底前低于28元/公斤的、终端售价2026年底前低于26元/公斤的、终端售价2027年底前低于25元/公斤的,市级财政按照氢气实际销售量5元/公斤的标准补贴给加氢站,每站每年补贴不超过150万元。

  加大财政资金支持。统筹中央、省和市级财政资金,市级财政根据上级政策要求和全市氢能产业发展需要,按照每年一定规模安排氢能产业发展资金。

  通知还提到,加快推进全市氢气规模化生产项目建设,积极引导制氢企业以有竞争力的氢气资源参与全市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鼓励加氢站内电解水制氢、生物质气化与裂解制氢、天然气重整制氢。支持发电企业利用低谷时段富余发电能力在厂区建设可中断电力电解水制氢项目和富余蒸汽热解制氢项目。

  鼓励广州市新增和更新的建筑废弃物运输车、混凝土搅拌车、环卫作业车、物流运输车使用氢燃料电池汽车。各行政主管部门支持企业在环卫、混凝土、渣土、冷链物流、综合货运等领域优先使用氢燃料电池车辆。市、区政府及国有企业投资的建筑工程项目或物流项目应积极使用氢燃料电池建筑废弃物运输车、混凝土搅拌车和物流运输车辆参与运输作业。鼓励通过融资租赁、汽车租赁等形式提升氢燃料电池汽车使用比例。

  支持车辆示范运营。按照对于数据接入国家、省、市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相关信息化平台的轻型氢燃料电池车辆(总质量小于4.5吨)、中型氢燃料电池车辆(总质量4.5吨及以上,小于12吨)、重型氢燃料电池车辆(总质量12吨及以上)三种车型,在每个自然年内行驶里程最高按0.5元/公里、1.0元/公里、2.5元/公里予以运营补贴,不足1公里的按1公里计算。上述三种车型每年每车最高补贴额分别为2万元、4万元、10万元。

  氢能产业支持政策不断

  11月8日,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下称《能源法》),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长江证券指出,《能源法》将氢能列入能源范畴,与石油、煤炭、天然气、核电、水能等并列作为能源进行管理,这标志着在法律层面对氢能作为能源的认可。《能源法》施行将有效推动相关法规标准的修订,推动氢能应用加速落地:1)按照我国现行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氢气被定义为危险化学品,其生产运输使用受到严格限制,加氢站建设投资、审批时间等成本增高,影响了氢能行业的发展速度。《能源法》将氢能列入能源范畴,有望推动全国放开制氢、加氢站、储运氢的报批和建设限制,降低无效成本支出,推动氢能应用加速落地。2)《能源法》指出“国家积极有序推进氢能开发利用,促进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氢能发展有望提速。氢能是实现零碳重要抓手,上中下游加速推广过程中,重点看好电解槽、输氢管道、压缩机、储氢瓶、燃料电池系统等核心零部件投资机会。

  另外,11月27日,内蒙古发布两项氢能产业重要文件。当天,在内蒙古包头市举办的中国氢能产业发展大会暨内蒙古自治区第三届氢能产业发展推进会上,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发布《内蒙古自治区绿氢产业先行区行动方案》。行动方案提出重点推进风光制氢氨醇项目建设,参照风光制氢项目配置新能源规模,上网比例参照制氢项目执行,支持先进技术、装备申报领跑者计划,对要素资源予以全面保障,采取优化风光配比,降低用电成本,延伸产业链条、煤电行业利用绿氢降低能耗等综合措施。此外,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还发布《内蒙古自治区绿氢管道建设发展规划》,意在打通上游制氢产业和下游消费市场,实现大规模、长距离、低成本绿氢储运。

  11月15日,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布《关于促进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从支持企业申请重大专项、支持首台(套)应用、支持重大项目落地、支持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等方面推出18条举措。其中提出,对近三年开工的氢能产业重大项目,年度固定资产投资总额达到1000万元(含)以上的,按除土地购置费用外的固定资产投资额的1%给予资金支持,单个项目累计支持金额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此外,支持加氢站建设。鼓励围绕氢能示范场景建设与阶段性发展目标相适应的加氢站,优先支持区域内加油站以油氢合建方式进行改造。在土地规划、项目审批、经营许可等方面给予支持。

  支持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鼓励货运、客运等领域企业采购燃料电池汽车参与示范,对企业在京津冀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示范期内购买燃料电池汽车且纳入北京市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项目的,在示范期第一年度至第四年度,分别按照国家奖励资金的40%、30%、20%、10%给予资金支持。

  11月6日,四川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四川省进一步推动氢能全产业链发展及推广应用行动方案(2024—2027年)》。该行动方案为四川氢能产业发展定下具体目标,提出力争到2027年,高端氢能装备性能及关键核心技术取得新突破,基础材料和核心部件自主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制—储—运—加—用”全产业链生态体系更加完备,重点领域实现规模化应用,综合应用成本大幅降低,产业综合实力和应用规模进入全国第一梯队,初步形成水风光氢天然气等多能互补的新型能源体系。

  上述行动方案提出,扩大氢能交通应用,因地制宜开展氢供能应用,加快氢储能融合发展,推进氢工业推广应用。其中明确,要扩大氢能交通应用。在公交、城际货(客)运、冷链物流、机场专线、渣土环卫、工程建设、矿山和钢铁等领域,结合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进一步扩大氢燃料电池汽车推广应用。拓展氢能在轨道交通、低空飞行、航运、航空航天等领域应用,构建氢能交通应用网络等。

  国金证券表示,2024年是氢能行业准备年,顶层政策定调+地方政策示范推进,政策已为明年爆发奠基。氢能行业在政策端得到了空前的支持力度,从中央层面政府工作报告的加快前沿新兴氢能发展、入选《能源法》定性能源管理基调,到地方层面二十余个省市发布产业发展行动计划,中央+地方已为明年爆发做好政策支持。投资建议方面,重点把握绿氢一体化项目和燃料电池汽车两大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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